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文件
苏教指通 (2019) 62号
关于江苏省大学生创业园项目征集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江苏省大学生创业园是由江苏省教育厅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共建,专门为大学生创业提供空间环境支持和系统服务的省级大学生创业教育、创业实践及创 业成果孵化基地,省招就中心负责日常运营与管理。为推进江苏省大学生创业园建设,经商厅高校学生处,现向各高校公开征集 大学生创业项目。
一、入园申请条件
1. 入驻对象为毕业 5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及在校大学生创办企业 , 年龄不超过 35周岁。创业项目所属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由大学生担任,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成员出资总额不低 于注册资本 33%的创业企 业;
2. 创业项目比较成熟,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有较
强的市场竞争力 , 拥有明确可行的市 场目标和经营计划 , 科技型企业优先;
3. 创业项目应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风险承担能力, 创业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
4. 创业者(团队)处于创业起步或发展阶段,确实需要扶持和帮助。
5. 创业团队承诺遵守园区的相关管理规定 。
二、入园申请程序
(一)申请
1. 申请人请登陆网址(http://www. zhihuilianzhong. com/ registerPer.jsp?tld=122&tNaine=江苏省大创园)注册、新增
申请信息并附件上传详尽的word或pdf版《商业计划书》。
2. 在校大学生请将申请材料(纸质材料)交所在高校就业创业工作部门,经初审同意后向创业因申报;巳毕业学生请将申 请材料(纸质材料)邮寄至江苏省大学生创业园。(邮寄地址: 南京市建宁路 65号江苏省大学生创业园一楼,邮编:210015)。
3. 申请截止日期:2019年12月20日。
(二)评审
1. 2019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 业大 赛省赛区二等奖以上团队、国家级创业大赛获奖团队,以评选获奖及得分作为 评审依据 , 原则上不再进行现场评审 。
2. 其他团队,由园区进行评审,评审方式由园区确定。
(三)公示
经园区 评审确定的入园创 业 项目, 将在省招 就中 心网
( http://zjzx. 91job. org. en/ ) 上公示, 公示期 5天。公示无疑义的, 进入签约程序; 公示有疑义的 , 经调查核实不符合入园条件的将退回入园申请,经调查核实符合入园条件的进入签约程序。
(四)签约
公示后符合入园条件的创业项目,由法人(或项目负责人) 与园区签署入园协议,办理入园手续。
三、工作要求
1. 创业团队入园工作是江苏省教育厅支持大学生创业的重要举措,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 广泛宣传 。
2. 厅高校学生处将把此次项目征集结果作为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 业基地考核的重要 参考,各基地要积极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业团队申请入园 , 原则上至少推荐 一个项 目进行申报。
3. 推荐工作应该遵循实事求是 、公开透明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
( 联系人: 赵倩, 联系电话: 025-58053000)
附件:江苏省大学生创业园简介及优惠政策
附件
江苏省大学生创业园简介及优惠政策
一、园区简介
江苏省大学生创业园由江苏省教育厅与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南京铁递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共建 , 于 2011年 12月 28日正式开园。创业园以扶持大学生创业为核心目标,以公益性、示 范性、专业性为主要特征,以科技研发、文化创意产业和现代服 务业为主体,搭建集创业教育、创业实践、创业孵化、创业服务 等功能于一 体的平台。
2011 年 9 月经省教育厅授权 , 由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江苏省大学生创业园” 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
二、园区服务
1. 基础服务:园区共有55 个办公单元(含8个门面房),
28 个创客工位, 统一配置办公设备 。楼内设有洽谈室、会议室和多功能教室供 企业使用。
2. 咨询服务:一楼设有一站式综合服务大厅,提供工商、税务、科技金融、社保、法律等咨询服务。
3. 培训服务:园区成立创业导师队伍,对入园企业进行创业培训 。定期开展江苏青年创业者沙龙活动 , 给创业者 分享经验交流学习的平台 。
4. 投融资服务: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开通创业贷款绿色通道,为急需资 金的企业提供便利 。
5. 孵化服务:帮助入园企业落实有关工商、财税、人社等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帮助符合条件的驻园企业申请优秀项 目、创业成功、带动就业等财政性经费补贴;协助企业做好代账申请; 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创 业大赛;在中心举办的专场招聘会上设立创业因专区,为企业招聘提供便利。
6. 信息服务:园区企业可登录创业园内部管理平台及时享受园区各项服务,同时园区各项动态会及时发布在江苏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网。
三、优惠政策
1. 创业办公场地支持
创客工位的租金、水电费全免, 使用期限为一年 。
独立办公单元原则上第一年场地租金全免,第二年场地租金 视企业经营状况给予减免,最多不超过应付额的一半,第三年场 地租金不予减免。对经营确有困难但又有继续孵化前景的入园企 业, 经企业提出申请 , 创业园项 目评审委员会评估确认 , 可适当增加减免额度。
2. 优秀创业项目申报
申报流程:通过“南京人事人才服务网(www.njrs.gov.en) 大学生创业频道-优秀创业项目模块进行网上申报 ,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创业项目核心成员身份证明材料、创 业项目计划书
(可附专家推荐材料)、区县“推荐信”。申报时间:常年申请,每季度评审。
奖励标准:优秀创业项目每个20-40万元,特别优秀创业项目每个50万元。
3. 创业成功奖励申请
申请条件: 2012年 1月 1日后成立, 正常经营纳税 半年以上, 带动 2名以上人员稳定就业, 并签订《劳动合同 》,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
申请流程: 持《就业创 业证 》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完税凭证向创 业实 体工商注册地所在区大创办申报 。
申请时间 : 每年 3月 20日、9月 20日前。奖励标准: 4000元/人。
4. 带动就业奖励申请
申请条件: 于 2012年 1月 1日后 工商注册, 在创办后 3年内吸纳持《就业创业证》的本市户籍失业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 , 实际用工满 1年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申请流程:持《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南京市青年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奖励申请 表》、南《京市青年大学生自主创 业吸纳人员花名册》、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带动就业人员《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工商注册地所在区大创办申报 。
申报时间 : 每年 3月 20日、9月 20日前 。奖励标准: 1500元/人x带动就 业人数 。
5. 创业岗位补贴申请
申请条件 : 青年大学生创办的企 业吸纳 本市持《就业创业证 》的失业人员就业 , 进行就业登记, 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 按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 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 。
申请流程 : 符合申报条件满 3 个月的企业, 向注册地所在区人社部门提出上季度补贴申请, 并提供下列材料 :《 用人单位申请补贴承诺书 》、《南京市用人单 位岗位补贴申请表》、南《京市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南京市 企业岗位 、社会保险补贴
人员花名册》、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等。申请时间 : 季度首月的前 5 个工作日 内
补贴标准: 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企业每 人每月 300元岗位补贴,并按企业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 险补贴(不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6. 创业社保补贴及一次性奖励申请
申请条件:青年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 1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 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进行就业登记,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依法支付劳动报 酬的。
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奖励应当在招用人员后的 2
年内申请;一次性奖励应当在履行劳动合同满1年后方可申请。申请流程:符合申报条件的大学生创办的企业,向注册地所
在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 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申请补贴承诺书》、《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励申请表》、《小微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奖励人员花名册》、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申报补贴期 间的工资支付凭证( 工资表 )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时间 : 季度首月的前 5 个工作日内
补贴标准:对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 1年的全额补贴
(不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招用南京籍毕业生的,再给予企业每人 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补贴 。
7. 大学生创业贷款及贴息
申请条件:领取《青年大学生创业证》,在校或毕业五年以内的大学生,2012年1月1日后在在我市注册成立创业实体并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信用良好的青年大学生。
贷款额度 : 个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 30 万元; 合伙创业的按人均不 超过 10 万元, 最高额度为 50 万元。
贷款次数、期限及利率:同一贷款对象获得创业担保贷款累计不超过两次,每次不超过两年,还款到期前还贷确实有困难的, 可以提出不超过一年的展期一次。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利率执行。
贴息标准: 微利企业全额贴息, 非微利 企业贴息 50%。
8. 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申请条件 : 企业成立日期 起三年内, 工商注册、经营及纳税均在鼓楼区 , 入驻大学生创业园区的 企业实体。
申请流程:持《鼓楼区大学生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青年大学生创业证》、《营业执照》、企业完税凭证、租赁创业园区场地签订的租赁协议 、场地租金支付凭证等向所在园区提出申请。
申请时间 : 每年的 3 月份。
补贴标准:30平方米且日租金2元以内全额补贴,享受时
间不超过 3 年。
9. 鼓楼区优秀项目奖励
申报条件:项目代表鼓楼区申报市优秀创 业项目并获得奖项且在鼓楼区落地。
申报流程: 持《大学生优秀创 业项目 奖励申请表 》、申请人身份证、《 青年大学生创 业证 》、《营业执照 》、鼓楼区大创办推荐
信、获奖通知、投资协议( 紫金科创)等向所在园区提出申请。申报时间: 每年的 3 月份。
奖励标准:该项目在获得市政府直接补助和市紫金科技创业投资集团天使基金投资后 , 由区财政按照市奖励额度的 50%, 对创业者给予一次性优秀创 业项目奖励 。
四、江苏省大学生创业园联系方式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 建宁路 65 号交通信息:
乘坐 10、54、66、95、536、555 、557、558 路至民 生街 站
下
联系人:赵倩,电话:025-58053000
邮箱:jsdxscyy@l63. com
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公室 2019年1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