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8浏览次数:1636

附属医院党委,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组通〔2017104 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全校各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2018 3 15日前完成。

二、参加人员

各党支部全体党员。

三、相关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加强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推动。要根据不同党员的特点,把握政策、细化举措,对基层党支部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要切实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确保取得实效。民主评议党员,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

各二级党组织的工作总结请于2018320报送到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到njutcmzzb@163.com

附件1.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

2.党员民主测评表

3.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4.相关统计表及名册

  

中共南京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1815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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