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卫计委“十三五”规划教材主编、副主编、编委及全国高等中医药教育数字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31浏览次数:259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高等医药教材建设研究会、人民卫生出版社联合下发的《全国高等中医药教育(本科)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十二五”规划教材修订调研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十三五”规划教材主编、副主编、编委申报 全国高等中医药教育数字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申报通知》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1.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十三五”规划教材纸质教材主编、副主编、编委及数字教材编委申报。(以下简称“教材申报”)

2.全国高等中医药教育数字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申报。(以下简称“委员申报”)

二、申报注意事项

1. 具体申报要求、遴选条件及教材目录详见相关附件,原则上每门课程每校参编人数不超过1人,主编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增设一名编委。

2.上一版教材的各位主编本次须重新申报。

3.申请主编者须提交编写计划(内容要求详见附件)。

4.申报主编者年龄须在60岁以下,副主编、编委年龄在55岁以下。

三、申报材料

1.纸质教材申报者需填写《全国高等中医药教育(本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十三五”规划教材 全国高等医药教材建设研究会规划教材主编、副主编、编委申报表(纸质教材)》(出版社《通知》附件4)并个人单独填写《全国高等中医药教育国家卫生计生委“十三五”规划教材申报信息汇总表》(出版社《通知》附件8),各一式3份及电子版。

2.数字教材申报者需填写《全国高等中医药教育(本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十三五”规划教材 全国高等医药教材建设研究会规划教材数字教材编委申报表》(出版社《通知》附件5)并个人单独填写《全国高等中医药教育国家卫生计生委“十三五”规划教材申报信息汇总表》(出版社《通知》附件8),各一式3份及电子版。

3.委员申报者需填写《全国高等中医药教育数字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申报表》(出版社《通知》附件7)一份及电子版。

四、截止时间

请各学院(部门)将本单位相关申报材料汇总并填写汇总表(本通知附件2),经审核盖章后于2015422日前报送至教务处,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友白;联系电话:85811017;电子邮箱:nzyjck@163.com;材料报送地点:行政楼109

教务处

201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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