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南京中医药大学六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23浏览次数:164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各分工会: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规定及2014年学校党政工作安排,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定于2015年1月28日召开南京中医药大学六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紧密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全面履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职能,团结和依靠广大教职工,为创建国际著名、国内一流的中医药大学而奋斗。
二、大会议题
1、听取和审议校长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南京中医药大学章程》(草案);
3、听取和审议《南京中医药大学绩效工资改革实施方案》(草案)及其配套文件;
4、审议通过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大会时间
2015年1月28日(星期三)全天。
四、大会地点
仙林校区丰盛楼一楼报告厅。
五、大会要求
1、各部门、各代表团根据大会日程安排,妥善安排好工作,保证会议代表能按时出席会议,从组织上保证大会取得成功。
2、全体会议代表要树立主人翁意识,积极参加大会的各项议题讨论,为学校改革发展献计献策。
3、 “大学章程”是学校管理和改革发展的根本制度,南京中医药“绩效工资改革实施方案”关系到每一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希望各单位、各代表团做好宣传工作,认真听取意见。
中共南京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1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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