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
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的切实提高和良好教风、学风的形成,全面、准确地了解教学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办法》的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本学期的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本次检查工作以学院自查和学校专项检查两种形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学院自查:第11—12周(11月10日—11月21日)
专项检查:第13—14周(11月24日—12月5日)
二、检查内容
1. 学院自查:各学院组织教研室从课前准备、课堂教学、实验教学、教学纪律、学习风气、课外辅导与作业等方面进行期中教学常规检查,采用组织各级领导和同行听课、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对学生进行期中考试和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教学运行情况,并形成《南京中医药大学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书》。
2. 专项检查:教务处组织学院互查,对学院教研室近三年的教研室活动记录和讲稿、教案、教学过程记录等教学文件进行专项检查。
三、学院互查分组名单
序号 | 接受检查学院 | 参与检查学院 | 教务处工作人员 |
1 | 一临 | 护理 | 李爱民 |
2 | 二临 | 一临 | 张建华 |
3 | 基础 | 二临 | 李友白 |
4 | 药学 | 基础 | 高锦飚 |
5 | 护理 | 药学 | 步达 |
6 | 经管 | 信息 | 王晓雯 |
7 | 外语 | 心理 | 张晔 |
8 | 信息 | 人文 | 祖强 |
9 | 心理 | 经管 | 张敏 |
10 | 人文 | 外语 | 胡璟 |
四、工作程序与任务
(一)学院自查
各学院按照自查内容进行检查,认真总结,形成期中教学检查报告书,并报送至教务处。
(二)互查准备
1. 各学院组建由教学院长、4名教研室主任和教学秘书组成的检查组,教学院长担任组长,每组配1名教务处工作人员。
2. 教务处工作人员负责联系学院确定互查时间和集中地点。
(三)现场检查
检查当天,检查组到现场后,由检查组组长随机抽取3-5个教研室进行检查,被抽取的教研室中至少有一个为接受复查的教研室,即上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时被检查的教研室。
(四)结果反馈
检查组将检查结果于检查后一周内报送至教务处,教务处将检查结果反馈至各学院。接受复查的教研室检查结果直接通报。
(五)学院整改
各学院根据自查和互查结果及检查组的建议形成整改方案,并及时整改。
(六)整改回访
学校根据工作进展,视整个情况组织整改回访,并将回访结果通报。
五、工作要求
1. 各学院在教学委员会领导下,由教学院长负责组织各教研室开展自查工作,各教研室以此为契机认真梳理教学文件和相关教研室材料,进一步规范教学活动。
2. 各学院检查组在互查过程中要严格要求,重在发现问题,指出不足;同时要加强交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教学质量。
3. 各学院要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改进,把规范教学活动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
4. 请各学院于11月12日前将互查时间和检查组名单报教务处,11月21日前将《南京中医药大学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书》报送至教务处,12月26日前将整改方案报教务处备案,所有材料需交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
联系科室:教学行政科,教学质量管理科,联系方式:王晓雯85811002,张敏、张荻 85811073,邮箱:nzyjiaoyanke@126.com。
教务处
201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