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学业指导工作考核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26浏览次数:245

各学院:

      为了做好2014年度学生学业指导工作考核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及要求

      1.学业指导工作考核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请各学院组织开展,严格按照《南京中医药学生学业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南中医大教字〔201454号)(附件1)、《南京中医药学生学业指导教师考核及评优办法(试行)》(南中医大教字〔201453号)(附件2)文件要求执行。

      2.请学院提交本年度学业指导工作小结(注重工作开展情况和实绩,鼓励提供支撑材料),并收集全院学业指导教师工作手册(教师用,棕色)、工作记录(班级用,黑色)备查。

      3.优秀学业指导教师名额根据各学院现有学业指导教师数测算,各学院比例不超过15%,详见《2014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学业指导教师评优名额分配表》(附件3)。

      4.先进行学院学生学业指导工作考核,再开展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结果请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科学业指导教师工作量审核表》(附件4)。

      二、几点说明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类;

      2.各学院学业指导秘书可以参加优秀学业指导教师评选,但占用学院总名额;

      3.2014年度内学业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晋升,学业指导工作量按月份计算(与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统一);

      4.由于学生学业指导工作尚处于初期,若有同一教师带2个以上班级的情况,参照以下方法计算:

      (1) 同专业同年级的平行班,学生数合并计算;

      (2) 不同专业或不同年级的班级,学生数单独计算;

      5.请各学院务必与每一位指导教师本人核对,确保工作量计算准确无误。

      6.优秀学业指导教师名单,待下学期经校学生学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予以表彰。

      三、津贴发放方式

      各学院考核结果,请报教务处学生学业指导中心审核,并报人事处备案,由计财处统一发放。

      四、材料报送

      1.请各学院务必于20141230日前,报送《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科学业指导教师工作量审核表》(电子、纸质版)至教务处学生学业指导中心。

      2.学院学业指导工作小结、学业指导教师工作手册(教师用,棕色)、工作记录(班级用,黑色),检查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五、请各学院认真做好今年学生学业指导考核及评优工作,并请及时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汇总报学生学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胡璟电话:85811219办公室:行政楼210

 

      附件:

      1.《南京中医药学生学业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南中医大教字〔201454号)

      2《南京中医药学生学业指导教师考核及评优办法》(南中医大教字〔201453号)

      3.《2014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学业指导教师评优名额分配表》

      4.《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科学业指导教师工作量审核表》

 

教务处

学生学业指导中心

201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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