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做好2014年度学生学业指导工作考核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及要求
1.学业指导工作考核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请各学院组织开展,严格按照《南京中医药学生学业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南中医大教字〔2014〕54号)(附件1)、《南京中医药学生学业指导教师考核及评优办法(试行)》(南中医大教字〔2014〕53号)(附件2)文件要求执行。
2.请学院提交本年度学业指导工作小结(注重工作开展情况和实绩,鼓励提供支撑材料),并收集全院学业指导教师工作手册(教师用,棕色)、工作记录(班级用,黑色)备查。
3.优秀学业指导教师名额根据各学院现有学业指导教师数测算,各学院比例不超过15%,详见《2014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学业指导教师评优名额分配表》(附件3)。
4.先进行学院学生学业指导工作考核,再开展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结果请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科学业指导教师工作量审核表》(附件4)。
二、几点说明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类;
2.各学院学业指导秘书可以参加优秀学业指导教师评选,但占用学院总名额;
3.若2014年度内学业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晋升,学业指导工作量按月份计算(与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统一);
4.由于学生学业指导工作尚处于初期,若有同一教师带2个以上班级的情况,参照以下方法计算:
(1) 同专业同年级的平行班,学生数合并计算;
(2) 不同专业或不同年级的班级,学生数单独计算;
5.请各学院务必与每一位指导教师本人核对,确保工作量计算准确无误。
6.优秀学业指导教师名单,待下学期经校学生学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予以表彰。
三、津贴发放方式
各学院考核结果,请报教务处学生学业指导中心审核,并报人事处备案,由计财处统一发放。
四、材料报送
1.请各学院务必于2014年12月30日前,报送《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科学业指导教师工作量审核表》(电子、纸质版)至教务处学生学业指导中心。
2.学院学业指导工作小结、学业指导教师工作手册(教师用,棕色)、工作记录(班级用,黑色),检查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五、请各学院认真做好今年学生学业指导考核及评优工作,并请及时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汇总报学生学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胡璟电话:85811219办公室:行政楼210
附件:
1.《南京中医药学生学业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南中医大教字〔2014〕54号)
2.《南京中医药学生学业指导教师考核及评优办法》(南中医大教字〔2014〕53号)
3.《2014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学业指导教师评优名额分配表》
4.《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科学业指导教师工作量审核表》
教务处
学生学业指导中心
2014年12月26日